编号:2026第1825号
根据(2025)鄂0103执3558号之三,周大邦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市200104290 | 张志承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2012003GB00013F00010022 | 江岸区汉口江汉二路181号22层4室 | |
| 2 | 岸国用(商2001)第329号 | 张志承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02012003GB00013F00010022 | 江岸区汉口江汉二路181号22层4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