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光甫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首义路街首义新村3栋2单元4层3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昌国用(改2013)第4122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昌2013016277)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杜光甫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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