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1771号
根据(2025)鄂0106执7611号之二、(2025)鄂0106执7611号,胡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0)武汉市江岸不动产证明第0015501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008006GB00013F00010387 | 江岸区二七街黄浦大街86、88号(黄埔东宫)1栋B单元27层6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