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1770号
根据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2024)粤01执1887号之四十、(2024)粤01执1887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7)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106039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6004012GB00003F00040001 | 武昌区临江大道96号武汉积玉桥万达广场(一期)写字楼酒店栋1号房(酒店) | 依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2024)粤01执1887号之四十、(2024)粤01执1887号内容,解除该不动产的抵押。送达人员:金方方。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