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1770号


2026-04-23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1770号

  根据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2024)粤01执1887号之四十、(2024)粤01执1887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7)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106039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6004012GB00003F00040001  武昌区临江大道96号武汉积玉桥万达广场(一期)写字楼酒店栋1号房(酒店)  依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2024)粤01执1887号之四十、(2024)粤01执1887号内容,解除该不动产的抵押。送达人员:金方方。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3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