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1758号
根据(2026)鄂0102执恢29号之一、(2026)鄂0102执恢29号,谭海桃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4)武汉市江岸不动产证明第0009562号 | 张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200010GB00005F00070348 | 江岸区后湖二路与兴业路交汇处瑞景天成4栋2单元43层2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