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1735号
根据(2025)鄂0106执7706号,武昌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59631号 | 程漫,占雄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6010017GB00008F00010011 | 武昌区中南三路50号9栋1单元1层1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