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1732号


2026-04-22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1732号

  根据(2024)鄂0104执5340号之三、(2024)鄂0104执5340号,深圳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3)武汉市硚口不动产证明第0001205号 深圳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4002010GB00011F00030042  硚口区古田四路187号3单元7层2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2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