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2700号


2026-04-21  来源:本站

  胡书玲因保管不善,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5R地块泰合百花公园92栋1单元6层2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开国用(商B2012)第927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经字第201200145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书玲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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