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2694号


2026-04-21  来源:本站

  张忠胜因保管不善,将洪山区欢乐大道46号岳家嘴小区职工住宅12栋10层1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洪国用(2015私)第7895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市字第201502045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忠胜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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