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柱,杨金菊因保管不善,将汉南区湘口街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银莲湖居民点第20栋1-2层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8)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06070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新柱,杨金菊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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