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1619号
根据(2025)鄂0103执5554号之二、(2025)鄂0103执5554号,余海洋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0)武汉市硚口不动产证明第0005034号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4008003GB00005F00010533 | 硚口区桥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南)1栋28层12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