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1605号
根据(2025)鄂0104执恢277号之四、(2025)鄂0104执恢277号,湖北鑫巽恒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岸国用(2007)第273号 | 湖北新路广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02007004GB00010F00010018 | 江岸区开明路5号(金冠大厦及附楼、地下层)6层 | |
| 2 | 岸2007000758 | 湖北新路广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2007004GB00010F00010018 | 江岸区开明路5号(金冠大厦及附楼、地下层)6层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