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2531号


2026-04-15  来源:本站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支行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新益街135号幸福时代三期11栋2单元30层4室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鄂(2023)武汉市江岸不动产证明第001898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支行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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