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1583号


2026-04-15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1583号

  根据(2025)鄂0106执恢1720号之三、(2025)鄂0106执恢1720号,许立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7)武汉市江岸不动产证明第0031207号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昌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2009002GB00007F00010192  江岸区三阳路与解放大道交汇处融科天城三期15栋\单元31层3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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