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1561号
根据(2025)鄂0111执75号,徐春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1)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11467号 | 魏晓明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6002018GB00003F00010008 | 武昌区武车三村56栋(110米)2单元1层8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