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2453号


2026-04-14  来源:本站

  王长年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堤角边15号70栋1-6-1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岸国用改字(2001)第8747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岸9918271)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长年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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