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公告号2026第2090号 (遗产管理人协助办理)


2026-04-09  来源:本站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受遗赠)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4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汉阳区政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4886620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遗产管理人

1 熊伟(已故),吴丽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汉阳区连通港西路8号御水华城4号地块建设项目20、21、22栋20号楼1单元16层04号 鄂(2016)武汉市汉阳不动产权第0029188号  吴丽华,熊佳鑫  熊佳鑫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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