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2298号


2026-04-08  来源:本站

  黄飞因保管不善,将洪山区石牌岭路298号洪山村C1地块(三鸿领域)3、5、6栋3号楼二单元15层(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5)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4549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飞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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