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1458号
根据(2026)鄂0115执408号之一、(2026)鄂0115执408号,晏铭蔚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9)武汉市东开不动产证明第0004746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支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11016007GB00002F00350002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苫风咀8号泰然·南湖玫瑰湾三期58栋1层A室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