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进英因保管不善,将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环湖二路6号“当代华侨城·东岸”二期8栋1单元12层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5)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1223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进英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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