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2242号


2026-04-07  来源:本站

  戚卫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珞瑜路716号华乐苑14栋4单元5层01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新国用(商2008)第1903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湖字第20080100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戚卫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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