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1420号
根据(2025)鄂0103执5201号,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1)武汉市江汉不动产证明第0004589号 | 朱晓芳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3002016GB00017F00050141 | 江汉区青年路488号万国花园5栋25层2室 |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吕颀(公民身份号码:420104197505022012)名下。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