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1394号
根据(2017)鄂0107民初1517号,李承武、徐三梅、柳曼云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青国用(改2001)字第4729号 | 田志黎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07003001GB00016F00310031 | 青山区118街98门1号 | |
| 2 | 青200125589 | 田志黎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7003001GB00016F00310031 | 青山区118街98门1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