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1390号


2026-04-02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1390号

  根据(2025)鄂0106执4414号之二、(2025)鄂0106执4414号,王德雄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9)武汉市青山不动产证明第0001827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7008003GB00001F00010067  青山区建十一路17号青山区老工业区安居工程(12村)二期(青康居)1栋1单元8层3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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