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2129号


2026-04-01  来源:本站

  武汉正阳昌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蔡甸区蔡甸街新庙村武汉正阳大悦城二期15栋2单元21层1号的《不动产权属证明》(证号:鄂(2019)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3180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正阳昌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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