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智恒因保管不善,将汉阳区四新北路606号观澜国际三期13栋1单元9层1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阳国用(商2016)第2854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阳2016001950)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智恒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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