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1278号


2026-03-30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1278号

  根据(2024)粤01执1887号,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8)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795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6011013GB00003F00020001  武昌区水果湖街东湖路105号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K3-2地块5栋/单元1-21层商1号  依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4)粤01执188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4)粤01执1887号之三十《执行裁定书》、(2024)粤01执1887号《委托执行函》解除抵押。送达人员:刘霄哲(WHP02035).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30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