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1256号


2026-03-27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1256号

  根据(2024)鄂0111执7102号,(2024)鄂0111执7102号之二,程乙秦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市2015010720 张小丽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1016007GB00075F00010010  洪山区南湖山庄半岛花园14栋4单元2层02室   
2 洪国用(2015商)字第3590号 张小丽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1016007GB00075F00010010  洪山区南湖山庄半岛花园14栋4单元2层02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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