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1954号


2026-03-26  来源:本站

  杨金沙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塔子湖街道中星社区中一路13号星湖湾香港现代服务业园区(一期)“星湖湾及君怡公馆”项目1号楼一单元12层(4)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4)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4610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金沙
2026年3月26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