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1181号
根据(2025)鄂0106执恢384号,陈文佳(代理人陈律)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东国用(商2015)第08793号 | 林孝福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12412011GB00006F00040012 | 东西湖区一清路东和颐园东和颐园4栋1单元12层1号 | |
| 2 | 武房权证东字第2015011669号 | 林孝福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12412011GB00006F00040012 | 东西湖区一清路东和颐园东和颐园4栋1单元12层1号 |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