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1163号
根据(2025)鄂0103执3863号,(2025)鄂0103执3863号之一,徐梦达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1)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78380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11015006GB00004F00170010 | 洪山区光霞西路1号新建居住项目(金地·保利·褐石公馆一期)17栋2单元3至屋面层2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