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1831号


2026-03-23  来源:本站

  刘念因保管不善,将硚口区多福路117号25层10号(多福商贸城第1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硚国用(改2011)第1497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硚2011006120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念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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