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1102号


2026-03-19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1102号

  根据(2026)鄂0116执恢1514号之一,王艳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武房初证黄字第2014013357号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市房屋初始登记证明 420116005023GB00106F00010053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刘店村湖畔豪庭一期6栋2单元3层2室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房屋产权过户至买受人王艳华名下。  
2 HPBC20140312-74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 420116005023GB00106F00010053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刘店村湖畔豪庭一期6栋2单元3层2室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房屋产权过户至买受人王艳华名下。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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