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1671号


2026-03-17  来源:本站

  沈俊杰因保管不善,将东西湖区柏泉商业街1层26房、东西湖区柏泉农场商业街1层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东字第2013008435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东字第201300843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沈俊杰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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