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1059号


2026-03-17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1059号

  根据(2025)鄂0103执4971号,杨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江国用(商2010)第178749号 付冬生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3004002GB00003F00010085  江汉区北湖小路99号硕湖苑A栋23层1室   
2 江2010005981 付冬生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3004002GB00003F00010085  江汉区北湖小路99号硕湖苑A栋23层1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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