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1660号


2026-03-17  来源:本站

  武汉万科鲩子湖房地产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高雄路26号万科·鲩子湖K4地块1栋2单元30层02室的《不动产权属证明》(证号:鄂(2018)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00112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万科鲩子湖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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