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1055号
根据(2025)鄂0102执3116号之一,朱亚磊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7)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24127号 | 张爱军,李沛蕥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2416006GB00005F00020178 | 东西湖区三秀路东、革新大道南城市空间1栋31层4室 |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