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1014号
根据(2024)鄂0106执3859、3860号,陈佳、吴新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昌补录20180296 | 武汉市同昌房地产公司 |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 420106004019GB00018F00010036 | 武昌区桂花公寓5号楼B座3单元6-7层1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