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995号
根据(2025)鄂0103执5688号之二,乐有键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江2014010395 | 潘晓进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3008004GB00001F00020672 | 江汉区前进一路110号景江华庭A栋5单元A层525室 | |
| 2 | 江国用(商2014)第13251号 | 潘晓进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03008004GB00001F00020672 | 江汉区前进一路110号景江华庭A栋5单元A层525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