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990号
根据(2025)鄂0103执恢5437号之二、(2025)鄂0103执恢5437号,李学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4)武汉市江岸不动产证明第0017202号 | 江帅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011002GB00005F00150019 | 江岸区永安路8号武汉天地·御江苑二期10栋8层801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