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1563号


2026-03-13  来源:本站

  黄丽君因保管不善,将洪山区丁字桥南路555号南湖村城中村改造还建房项目(南湖新城家园)6栋1单元16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36580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丽君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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