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946号
根据(2025)鄂0103执4176号之三、(2025)鄂0103执4176号之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武房商证岸字第2016012983号 | 武汉普提金幸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武汉市房屋初始登记证明 | 420102200007GB00028F00060026 | 江岸区解放大道2903号幸福湾·星润5栋1单元17层4室 | |
| 2 | 鄂(2016)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07007号 | 武汉普提金幸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02200007GB00028F00060026 | 江岸区解放大道2903号幸福湾·星润5栋1单元17层4室 |
武汉长江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