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944号
根据(2025)鄂0902执恢15号之二,湖北孝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1)武汉市东开不动产证明第0079733号 | 湖北孝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11018009GB00006F00010058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珞喻东路22号恒大华府A地块2栋3层09室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