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923号


2026-03-11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923号

  根据(2025)鄂0103执3799号,江杏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0)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27133号 张丙银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2412005GB00009F00010714  东西湖区吴家山街吴中路以南、园艺花城以西东西湖区祁家山南区旧城改造(东顺·擎天)/栋二单元(2号楼)单元16层层3号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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