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875号
根据(2025)鄂0191执2187号之三,金小冬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4)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16640号 | 李威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4071210GB00223F00010023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凤凰苑社区5栋2单元5层2室 | 协助过户,转移登记至金小冬(公民身份号码:320911198811124912)名下,作废产证。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