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1441号


2026-03-09  来源:本站

  杨庆兴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唐家墩村K7一期(A区)顶琇国际城一期(A区)1栋1单元15层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7)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0499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庆兴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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