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1428号


2026-03-09  来源:本站

  罗辉,王媛因保管不善,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8R地块金色港湾四期6-203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开国用(商2007)第927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经共字第200700043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经字第20070090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辉,王媛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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