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1410号


2026-03-09  来源:本站

  方玉龙因保管不善,将汉阳区警苑小区1栋2单元6层2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阳国用(商2010)第6356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阳2010005978)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方玉龙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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