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1390号


2026-03-08  来源:本站

  胡鑫慕因保管不善,将洪山区白沙洲大道210号烽火村“城中村”综合改造H9地块还建项目( 烽火馨德紫園)5栋2单元25层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131502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鑫慕
202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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