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1375号


2026-03-06  来源:本站

  彭珍义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后湖大道66号三元·中央公园6、7号楼2单元9层3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4)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0925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彭珍义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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